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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票金额与申报表金额不符的解决方法

 

一、代理申请票详细问题如下:

  我成都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今年10月卖出一批商品,因当时未收到货款,未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票,但在11月初已就这笔收入进行了申报纳税。11月底应客户要求我公司对该批商品开具了增值税专用票,造成我公司11月份所属期开票金额与申报表的销售额不符,请问应如何申报?

二、成都代开普票分享:开票金额与申报表金额不符,应如何申报?

  成都代理开票告诉大家:针对前期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专用票这个情况,于本期补开专用票并抄报税,企业本期可按当月实际销售额申报。但是总金额不对的问题,成都代开普票认为:工作人员应该去税务局,由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受理纳税申报资料后进行票表稽核,并打印《比对异常转办单》,经异常情况处理岗的工作人员核实上述情况,签署意见后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进行申报。成都普票以为,很多朋友都会碰到类似问题,因此在这里总结、归纳如上。希望能帮到大家!